dot II (1 設立登記服務流程:line公司設立

  • 簽認委託書

  • 命名公司名稱(請提出1~3個名稱),確認發起人、營業項目、營業地址及設立之資本額

  • 向經濟部辦理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

  • 以全體發起人同意訂立章程並選任董事、監察人

  • 發起人認足股份及繳足股款

  • 召開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 會計師資本簽證

  • 備齊相關應備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 辦理營業登記,並申請辦理向國稅局領用統一發票等事宜

  • (若公司所為業務須經政府許可,應取得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公司登記)

  • (如需進出口登記請於申請時提出)

 

dot II (1 申請應備文件:line

  • 委任書

  • 發起人會議事錄

  • 董事會議事錄及簽到本

  • 資本額之存摺證明 (存摺影本等)

  • 發起人及董監事身分證明文件

  •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及租約影本

  • 房屋完稅稅單或建物權狀影本

  • 公司章程、公司大章及各股東之私章

  • 若公司所營事業無特許事業,僅需準備以上資料後即可交由會計事務所開始進行公司登記

  • 若公司所營事業為特許事業,須另申請特許登記後方可進行公司登記

 

dot II (1 申請注意事項:line

  • 股份自由轉讓不受限制,但發起人之股份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內不得轉讓

  • 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有三名董事及一名監察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至少需有二名以上之監察人

  • 監察人至少需一人在國內有居住所,且不得兼任公司任何職務

  • 所有董監事任期均不得逾三年,可連選得連任

  • 所有董事均為公司之負責人,監察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