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設立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即是指成立或設立登記在中華民國境外之公司,一般常見的境外公司如英屬維京群島(BVI)、薩摩亞(SAMOA)、賽席爾(Seychelles)、香港(HK)、新加坡(SINGAPORE)、開曼(KAYMEN)等均屬之;境外公司通常能提供良好之節稅及風險規避的功能,因此不論是對於公司或是個人均是一良好的節稅及風險規劃工具。

境外公司申請所需時間:

  • 選取現成公司名稱約3天。
  • 新設公司名稱約2週。

境外公司申請應備文件:

  • 選取公司名稱2~3個(英文,結尾可為Co., Ltd.;Limited;Ltd.;Corporation;Corp.;Inc.)。
  • 股東身分證明文件:自然人:護照及身分證影本;法人: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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