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開店如何辦理行號登記/營業登記
行號登記 適合申請對象
- 因適用的是較簡易的商業登記法,而非公司法,所以適合較小規模事業的經營者
- 因商業登記的名稱僅限登記所在地縣市可以使用,所以較適合定點經營之零售業者。
- 網路開店之營利事業。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網路開店、攤商、免用統一發票)應備文件
- 負責人身份証影本、戶籍謄本。
- 建築物、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 所有權人身份証影本、租賃合約書、房屋稅單。
- 提供五個想要設立行號的名稱。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網路開店、攤商、免用統一發票)應注意事項
- 行號非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從事其它法律行為,得連續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
- 行號之負責人需對行號負擔的經營責任為無上限。
- 月營收二十萬以下且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 行號每年的營利所得直接併入負責人之個人綜合所得裡合併課徵綜所稅。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網路開店、攤商、免用統一發票) 什麼條件可以免辦商業登記(商業註冊)
- 攤販(無照)
- 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 家庭手工業者
- 民宿經營業者
- 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 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如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僱用人員,及其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准予免辦營業登記。(財政部78/04/06台財稅第781143103號函)
- 拳藝之傳授、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內功等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者,係屬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以技藝自力營生之執行業務者,如無銷售貨物或其他勞務者,依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其所提供之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無辦理營業登記之問題。(財政部84/07/12台財稅第841634845號函)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網路開店、攤商、免用統一發票)流程、時間及成本
項目 | 步驟 | 工作天數 | 說明/費用金額 |
1 |
申請行號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 |
1天 |
規費新臺幣300元 |
2 |
刻章(行號店章及負責人) |
1天 |
依印章材質、開運印章,價格不等 |
3 |
銀行開立帳戶,將資本存入帳戶 |
1天 |
無資本額限制 |
4 |
申請商業或每一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
3-5天 |
規費新台幣1,000元 |
5 |
勞工保險、國民健康保險投保申請、勞工退休金開戶 | 無 |
有關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登記(網路開店、攤商、免用統一發票)
小規模營業人應辦理營業登記(申請營業登記),含網商或固定營業場所攤商;銷售時,應掣發普通收據,但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高於營業稅起徵點,平均每月銷售額高於新臺幣200,000元,應繳納營業稅,開立統一發票。
#補充小規模營業人定義:
- 規模狹小。
- 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200,000元。
- 按查定課徵營業稅。
- 小規模營業人只要有營業之事實,都應辦理營業登記。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登記、網路開店、攤商、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稅起徵點依行業種類分別為新臺幣80000元及新臺幣40000元,只要查定銷售額未達前述營業稅起徵點標準者,毋需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起徵點
- 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新臺幣80,000元。
- 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及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新臺幣40,000元。
例:OO商號每月查定銷售額80000元,每季須繳納營業稅2400元(80000元X1%稅率X3個月),一年繳納(4季)營業稅9600元。
免用統一發票小規模營業人,掣發普通收據是否要貼用印花稅票?
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免納印花稅。
所以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等,具有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知名小規模營業人應開立統一發票
如果成為知名的人氣夜市攤販、冰品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要開立統一發票嗎?
- 財政部89/05/03台財稅第890452799號函說明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主管稽徵機關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查定其每月銷售額時,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所稱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如下:
- 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但主管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 電動玩具遊樂場所。
- 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包括麵乾、麵條等)、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
- 攤販。
- 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其交易零星者。
依前揭法令規定,原則上銷售額平均每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上之營業人即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應依稅法相關規定使用統一發票並主動報繳營業稅,惟知名的人氣攤販店屬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故前述知名人氣店,雖每月營業額超過新台幣20萬元,主管稽徵機關仍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營業規模,具有使用發票能力,核定其使用或免用統一發票。
查定稅額的小規模營業人如何繳納營業稅?
- 查定稅額的小規模營業人由稽徵機關依查定銷售額按季發單課徵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持稅單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營業稅。
- 目前營業稅查定課徵稅款之繳納方式有:ATM、約定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便利超商、金融機構代收等等多重選擇,且99年1月1日起,除信用卡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繳稅方式均改由稽徵機關負擔,目前便利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24小時代收2萬元以下之稅款,在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納稅人持列印有條碼繳款書之「收據聯」及「收款機構留存聯」即可繳納。
- 國稅局於每季「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寄出的同時,即附有「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營業人可利用 貴行號在郵局或金融機構所開立帳戶轉帳繳納稅款 (合夥之營利事業得以負責人之存款戶辦理;獨資之營利事業得以負責人或其配偶之存款戶辦理)。
查定稅額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如何節稅?
小規模營業人如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以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除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8規定不得扣抵者外,應分別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之5日前,向國稅局申報並以當期各月分之進項憑證為限,若未依前項規定期限申報,或非當期各月分進項憑證,不得扣減查定稅額。
天災無法營業,得申請減免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凡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拍照存證並備齊相關文件證明,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申請變更為使用發票營業人,原屬小規模營業人之進項稅額可否留抵?
- 依營業稅法第25條規定,小規模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當期進項稅額10%未扣減完,次期得繼續扣減。
- 所以小規模營業人申請變更為使用發票營業人,其變更前依營業稅法第25條規定得繼續扣減之進項稅額,可留抵於變更為使用發票營業人後計算之應納稅額。
營業人下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 自用乘人小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