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登記地址如何選
一、找已經設有公司的地址:因已是營業用地,再登記幾家也不會增加地價稅或房屋稅等費用。
二、自有住宅:六分之一坪數由住宅變營業用地(地價稅0.2%到1%~5.5%房屋稅1.2%到3%),用電費用可能也會改變。
三、登記於租屋處:搬遷可能會有變更登記費用(六千至七千)。
四、商務中心辦理登記地址:各縣市不同,例台北市每月兩千五至三千五不等。
**無實體店面-公司登記地址該注意的細節**
為鼓勵新創事業,財政部發布解釋令,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的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設備及物品者,得申請按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官員解釋,營業用房屋稅稅率為3%,一般用地的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10以上,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的地價稅稅額相差四倍以上,對新創事業來說是「省很大」。
官員表示,營利事業設籍登記在住家用房地,符合三要件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可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至於設籍登記在住家用房地是指自用住宅用地,即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
官員表示,這些新創事業如果按營業用房屋稅稅率及非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勢必增加新創事業的租稅負擔。
官員指出,營利事業負責人利用行動裝置創業,未僱用員工,其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住家用房屋辦理營業稅籍登記,屬於常情,如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且其營業活動均是以行動裝置完成,得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