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小頭家貸款的建立
此專案為政府特別設立為專門幫助已成立且未滿五人之小型營利事業的專案貸款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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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或營業(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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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員工人數未滿五人
申請貸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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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國內公民營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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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承貸金融機構以簡便徵授信程序從速核貸
可貸款額度

分為兩種,週轉性支出及資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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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轉性支出 :每一事業申請本項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伍百萬元(惟受災事業不受額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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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為原則(承貸金融機構依個案情形調整)
貸款利率

視承貸金融機構而定。但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之案件,貸款利率依不同保證成數計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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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成數八成以上者,貸款利率最高依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2.625%,機動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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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成數在七成以上但未滿八成者,貸款利率最高依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3.625%,機動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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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成數未滿七成者,此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個案情形決定
貸款期限及償還方式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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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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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五年,寬限期最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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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七年,寬限期最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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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項期限規定實際依承貸金融機構依個案情形調整
償還方式:
⇒ 利息按月繳納,寬限期滿後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或本息
⇒ 短期週轉性支出則不受前述分期攤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