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申請營業登記好簡單
- 先決定自己開業的商業名稱(店名),準備三至五個"查名"用,以免與其他店家重複。
- 可以先上網查詢是否已有相同的店名,經濟司的商業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
- 可以自己先列印填寫公司名稱預查申請表(或是到申辦現場再填)。
- 若以在高雄市開店為例,到市政府經發局先辦理"商業查名"(雖然我們用網路查過,但真正確認還是要用申請的),準備查名費用300元,離開前記得索取一份商業登記申請書。
- 其中要先知道自己營業項目代號,前面有"F"開頭的編號,有些網路上編號不太一樣容易弄錯, 要先到(可以填寫多樣)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查詢,代號最好先寫起來,向國稅局申請時也會用到。
- 商業名稱確定完成後,要去刻"只有店名"的方章,做為商業印章,也就是店章。接著準備三樣辦理文件:
- 去年房屋稅單影本或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二擇一,營業地點的)
- 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若店是租的)或房屋使用同意書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以上文件都各兩份,一份要給國稅局申請。
- 接著填寫商業登記申請書,到市政府都發局辦理申請,費用1000元。
- 若都發局有設國稅局代辦處就更便利了,這樣就不用再跑一趟國稅局申請,只要將"第六步"的文件交由代辦人員並填寫申請表單,將相同的"營業項目代碼"抄過去,送出就大功告成囉~
- 如果完成或是要補資料,都發局都會發文告知喔!